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为了发展慈善事业,弘扬慈善文化,规范慈善活动,保护慈善组织、捐赠人、志愿者、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进步,共享发展成果,制定的法律。
《慈善法》于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,共12章112条。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,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在《慈善法》草案通过后,作为捐助方或受捐助方,应该知道些什么呢?
1、个人没有资格组织募捐
进行慈善募捐必须是经相应级别民政部门批准的相关团体,并接受相应管理和监督。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,公开募捐是用别人的钱办善事,需要加以规范和管理。因此,草案明确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;同时规定,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个人基于慈善目的,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,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,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。
2、剩余善款如何处理
按捐款方案或捐赠协议处理,捐款方案未规定或捐赠协议未约定的,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相似的其他慈善项目,并向社会公开。
3、加强信息公开
慈善法草案规定,慈善组织应向社会公开组织相关信息,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,信息公开应真实、完整、及时。同时,不公开涉及国家机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信息及捐赠人、慈善信托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私人信息。
同时,捐赠人有权查询、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。对于“私分、滥用、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”的慈善组织,草案也作了明确规定:“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”。
4、规范网络募捐
草案规定,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,应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,也可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。
5、税收优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
草案专设一章对各种“促进措施”进行了规定。根据规定,慈善组织、受益人都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对于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,则明确将对之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。对于企业进行了大额慈善募捐,草案也规定了可给予税前抵扣的优惠。原来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第9条规定,企业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12%以内的,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%去抵扣税。慈善法草案规定,在这个基础上,超出企业利润12%的,可以今后三年结转抵扣。
同时,作为捐赠方,若通过广播、电视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,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,接受捐赠者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。